孙洪国律师
律所主任、自治区三级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专业解决农村土地争议,维权经验丰富

2026-10-30 1 次 本站

在新疆乌鲁木齐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时有发生,这些纠纷不仅影响农民的生产生活,还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面对复杂的土地法律问题,选择一位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孙洪国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成为了众多农民和农业企业信赖的选择。

个人简介

孙洪国,男,汉族,1974年出生,退伍军人。2014年成为执业律师,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治区三级律师。他曾在2019年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并在2022年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颁发的“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称号。2023年至2025年,他还连续三年被评为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研究方向与专长

孙洪国律师的主要研究方向是乡村振兴法律服务,特别是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以及农业建设项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他对相关法律法规有着深刻的理解,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

案例分享

案例1:划拨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向谁返还土地?

文章插图

2014年,孙某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了一处900亩荒地的使用权,但一直未进行开发。2021年,孙某将该土地出租给常某,常某随后进行了开垦并耕种。2023年10月,孙某以60万元的价格将该土地转让给常某,常某于2023年11月与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然而,由于常某欠孙某10万元转让费,加之孙某不想继续转让土地,双方产生了争议。孙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并支付违约金。

孙洪国律师经过调查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曾向孙某发出通知,要求变更土地使用手续,但孙某未予办理。一审法院判决因案涉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不能转让,故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需返还土地。常某不服提起上诉,认为自己已经取得了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且孙某在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情况下已丧失了土地使用权。最终,在二审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常某补偿孙某10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现已履行完毕,双方都非常满意。

案例2:甜菜收购合同违约,损失如何认定?

某糖业公司与甲、乙存在甜菜种植收购关系,2021年11月5日签订了《甜菜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公司在5日内完成采收。由于某糖业公司未能按时调配机械,导致1150亩甜菜遇冻无法正常采收,造成了重大损失。甲单方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损失鉴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小甲、小乙与甲共同起诉索赔。

某糖业公司上诉主张甲等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意见无效,且冻害属于不可抗力应免责。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某糖业公司违约,需赔偿损失1526424.9元、违约金152642.49元及鉴定费15000元。某糖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认为甲、小甲、小乙并非合同相对人,鉴定机构无资质,冻害属于不可抗力。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甲系合伙人,小甲与小乙系继承人,主体适格;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某糖业公司未按期采收构成违约,冻害不属于免责事由。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终审生效。

结语

孙洪国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解决了多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如果您在农村土地承包方面遇到任何法律问题,不妨寻求孙洪国律师的帮助,相信他会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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