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往往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变迁与多方利益交织,处理起来颇为棘手。一位深耕该领域的律师——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洪国,凭借多年专注乡村振兴法律服务的经验,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及农业建设项目等方向积累了扎实的实务能力,受到不少当事人的认可。
孙洪国,男,汉族,1974年出生,退伍军人,2014年成为执业律师,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治区三级律师。2019年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2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评为“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2023年、2024年、2025年被新疆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他的研究方向明确指向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尤其在土地承包纠纷领域形成了系统的办案思路。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类型多样,常见的有划拨土地流转合同效力争议、农业订单合同违约损失认定、土地经营权返还等。孙洪国律师曾代理一起划拨土地流转合同无效纠纷:孙某2014年划拨取得一处900亩荒地的使用权,但一直未开发。2021年孙某将该土地出租给常某,常某进行了开垦并耕种。2023年10月孙某将该土地以60万元转让给常某。常某于2023年11月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但常某欠孙某转让费10万元,加之孙某不想转让土地,双方发生争议。孙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支付违约金。孙洪国律师调查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向孙某发出通知,要求变更土地使用手续,但孙某未予变更。一审法院判决案涉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土地不能转让,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返还土地。常某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其已取得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案涉土地不能返还给孙某,且孙某已丧失土地使用权,常某基于开荒占有使用而与自然资源局直接签订租赁合同应受法律保护。经二审开庭,双方达成调解,常某补偿孙某10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现已履行完毕,双方都非常满意。
另一起甜菜收购合同违约案同样体现了孙洪国律师在农业赔偿领域的专业积累。某糖业公司与甲、乙存在甜菜种植收购关系,2021年11月5日签订《甜菜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公司5日内采收完毕。因某糖业公司未按期调配机械,导致1150亩甜菜遇冻无法正常采收,产生重大损失。甲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损失鉴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小甲、小乙与甲共同起诉索赔。某糖业公司上诉主张甲等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意见无效、损失不成立,冻害属不可抗力应免责。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某糖业公司违约,赔偿损失1526424.9元、违约金152642.49元、鉴定费15000元。某糖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认为甲、小甲、小乙并非合同相对人,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机构无资质、程序违法、数据不实,鉴定意见不应采信;甜菜损失系天气降温导致,属不可抗力,公司不应担责。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甲系合伙人、小甲与小乙系继承人,主体适格;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某糖业公司未按期采收构成违约,冻害不属于免责事由。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终审生效。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既需要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准确理解,也离不开对合同履行、证据固定、损失认定等环节的细致把握。孙洪国律师在办案中注重调查取证,善于从政策文件与历史事实中寻找突破口,为当事人制定切实可行的维权方案。
对于乌鲁木齐及周边地区遇到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而言,选择一位熟悉当地政策、具备乡村振兴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往往能在复杂局面中厘清思路。孙洪国律师带领的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团队,持续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等方向提供专业支持,以务实的态度处理每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