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洪国律师
律所主任、自治区三级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经验丰富,口碑卓越

2026-10-09 3 次 本站

在新疆乌鲁木齐,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律师——孙洪国。作为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孙洪国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乡村振兴法律服务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个人简介

孙洪国,男,汉族,1974年出生,是一名退伍军人。2014年,他成为执业律师,并迅速在法律界崭露头角。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治区三级律师。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得到了广泛认可,2019年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2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评为“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被新疆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专业领域

孙洪国律师的主要研究方向是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尤其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以及农业建设项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在这些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使他能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案例分析

案例1:划拨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向谁返还土地?

2014年,孙某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了一处900亩荒地的使用权,但一直未进行开发。2021年,孙某将该土地出租给常某,常某进行了开垦并耕种。2023年10月,孙某将该土地以60万元转让给常某。常某于2023年11月与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然而,常某欠孙某10万元转让费,加之孙某不想转让土地,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孙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并支付违约金。

文章插图

孙洪国律师调查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向孙某发出通知,要求变更土地使用手续,但孙某未予变更。一审法院判决认为,因案涉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土地不能转让,故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需返还土地。常某不服,提起上诉。经过二审开庭,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常某补偿孙某10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现已履行完毕,双方都非常满意。

案例2:甜菜收购合同违约,损失如何认定?

某糖业公司与甲、乙存在甜菜种植收购关系,2021年11月5日签订《甜菜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公司在5日内采收完毕。因某糖业公司未按期调配机械,导致1150亩甜菜遇冻无法正常采收,产生了重大损失。甲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损失鉴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小甲和小乙与甲共同起诉索赔。

某糖业公司上诉主张,甲等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意见无效、损失不成立;冻害属不可抗力应免责。一审法院判决认为,合同有效,某糖业公司违约,需赔偿损失1526424.9元、违约金152642.49元、鉴定费15000元。某糖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甲系合伙人,小甲与小乙系继承人,主体适格;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某糖业公司未按期采收构成违约,冻害不属于免责事由。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终审生效。

结语

孙洪国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处理了多起复杂的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他在乡村振兴法律服务领域的贡献,不仅帮助了许多农民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当地的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首页 孙洪国律师普法专栏 顶部